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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市本級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確保2020年基本完成市本級(含婁星區、婁底經開區)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以下簡稱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任務,婁底市人民政府頒布《關于市本級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通告》(婁政通〔2020〕1號)(以下簡稱《通告》)。為便于農村群眾理解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相關要求,現對《通告》解讀如下:
一、《通告》出臺背景
(一)黨中央國務院高位推動
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是一項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鄉村振興和農民切身利益的大事,2016年以來連續下發5個一號文件進行部署。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將此項工作納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內容;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加快推進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力爭2020年基本完成;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要求扎實推進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
(二)部委局全力跟進
為加快推進此項工作,2014年8月,原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住建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01號),2016年12月,原國土資源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6〕191號)。2019年9月,自然資源部確權登記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登記函〔2019〕6號),明確了推進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的目標任務和要求。
(三)省委省政府緊密調度
省委省政府將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納入了2019年省委1號文件和全省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內容。達哲省長親自過問,烏蘭副書記、建輝常務副省長、忠誠副省長專門批示,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已進行專題研究,決定將此項工作納入全省農業農村工作大局。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自然資源廳印發了《湖南省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實施方案》(湘自資發〔2019〕29號);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省公安廳聯合印發《關于做好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體確權登記工作的指導意見》(湘自資發〔2019〕40號);12月12日,省人民政府召開全省電視電話會議,專題安排部署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陳文浩副省長在講話中指出,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是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基礎工作,要緊盯中央部署和目標,按照“應登盡登、能發盡發”的原則,加強經費、隊伍和技術保障,確保到2020年實現農村房地一體權籍調查率100%、頒證率超過90%和確權登記成果信息化,建成統一的數據庫,是今年必須完成的政治任務。
(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將此項工作納入全市農業農村工作大局統籌推進,納入對各縣市區(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黨委、政府(管委會)的績效考核內容,納入對各縣市區(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真抓實干考核內容。劉非書記親自過問,懿文市長親任組長,充分保障工作經費。學健副書記、立堅副市長主持專題會議進行了研究。經市政府常委會議研究同意,印發了《婁底市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方案》和《婁底市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實施意見》。
二、《通告》制定依據
(一)《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號)。
(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意見》(中發〔2020〕1號)。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二號)。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二號)。
(五)《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6號)。
(六)《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細則》(國土資源部令第63號)。
(七)《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住建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01號)。
(八)《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6〕191號)。
(九)《自然資源部確權登記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登記函〔2019〕6號)。
(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落實農業農村優先發展要求做好“三農”工作的意見》(湘發〔2019〕1號)。
(十一)《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湖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6號)。
(十二)《湖南省自然資源廳湖南省農業農村廳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湖南省公安廳關于做好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工作的指導意見》(湘自然資發〔2019〕40號)。
(十三)《關于印發湖南省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實施方案的通知》(湘自然資發〔2019〕29號)。
(十四)《湖南省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湘自然資辦發〔2020〕75號)。
(十五)《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方案〉的通知》(婁政辦函〔2020〕5號)。
三、《通告》起草過程
(一)本規范性文件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起草《通告(代擬稿)》。根據《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方案〉的通知》(婁政辦函〔2020〕5號)和《湖南省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湘自然資辦發〔2020〕75號)的要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擬草了《關于征求〈通告(代擬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向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征求意見。
(二)根據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回函意見修改后,報市人民政府審定。
(三)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市政府主要領導審查同意,予以正式頒布。
四、《通告》主要內容
(一)工作范圍:市本級(含婁星區、婁底經開區)范圍內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構)筑物。
(二)工作內容:以已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地籍(權籍)調查結果為基礎,按照總調查模式,全面查清每一宗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的權屬、位置、界址、面積和用途以及地上房屋等建(構)筑物的基本情況。單位指界提交法人(組織)證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個人指界提交戶口簿和戶主身份證;委托代理人參加指界的,須提供指界委托書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三)工作模式:本次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構)筑物不動產權籍調查按照總調查模式開展。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和相關要求,對符合登記條件的,由村(社區)集中收取登記所需的不動產登記申請表、詢問記錄表、法人(組織)證件、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權屬來源證明等申請材料,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批量受理、審核、登簿。
(四)組織實施:本次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組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密切配合,婁星區人民政府和婁底經開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各鄉鎮(街道)、村(社區)做好權籍調查、戶籍認定、指界確認、資料收集、集中申請以及權屬糾紛調處等工作。
(五)完成時間:本次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應在2020年12月30日前基本完成,實現“應登盡登”。
五、《通告》實施時間
《通告》于頒布之日起實施,至2020年12月30日前基本完成時結束。